小唐因患脱发到南宁某医院植发。小伙爱美,可更爱面子,本想悄悄地进行,岂料医院擅自将其植发信息、照片发到多个网站进行宣传。小唐气得直跺脚,内心“受到一万点伤害”。他要求医院删帖被拒后,近日将医院告上了法庭。法院一审判决医院败诉。

来自玉林的小唐已经到了适婚年龄,可因为长期照顾年迈双亲,生活压力大,30来岁的他头发日渐变少。“30岁的人,看着像40岁,有哪家姑娘愿意嫁给我?”小唐非常沮丧,他想到了植发。

2014年8月,小唐经人介绍,到南宁西乡塘区一家医院咨询,院方诊断其为雄性激素性脱发,并于当天免费为其进行毛囊移植术。手术后,小唐的头发确实长出来了,可效果并没有他想象中的完美。本来就因这事有些闷闷不乐,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他更加难受。

他发现自己植发的照片居然出现在国内多个网站、论坛以及微信公众号上, 后面附有医院的信息,正是当初替小唐植发的那家医院。小唐差点没晕过去,植发是个人隐私,他没有告诉任何人。

网帖发在多个网站,但内容都一样。小唐看后,跑去医院质问,可对方表示“网帖与我们无关”。小唐再三与对方交涉,最终医院删除了一部分网帖。

可小唐只要一输入自己的名字,仍有大量关于他脱发植发的内容弹出来。“长期的精神压力,使他个人头发渐渐出现秃顶危机,目前他的前额头发已掉光,头顶的头发也已经稀稀疏疏……”在网帖中,小唐被描述成一名待拯救的脱发人士,处境相当“悲惨”,按照原文的意思,是医院向他伸出了援手,为其成功植发,开启了新世界的大门。

小唐越看越生气。“你们删不删?”他生气地问医院。“不删。”医院的态度很强硬。这事给小唐造成了严重的心理阴影困扰,精神受到很大的伤害。2015年年底,无奈的小唐前往西乡塘区法院将这家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对方立马删帖,并赔偿自己5万元的精神抚慰金。

在法庭上,医院方辩称,小唐起诉状所列的网址上发表的文章,都不是被告的官方网站发表的,与医院无关,医院无法删除帖子,更无需赔偿其任何费用。

但法院审理认为,小唐到该医院进行毛囊移植手术是事实,事后在网上出现的多个网帖,侵犯了小唐的肖像权和隐私权。从网帖内容看,可证实刊登的文稿及配图确为医院的广告宣传行为。

虽刊登的文稿及配图内容属实,但医院在未经患者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具有广告宣传性质的患者诊疗情况的文稿及配图公之于开发平台的互联网站,其行为侵犯了小唐的肖像权及隐私权。故法院一审判决,医院方需删除其发布的与小唐有关的网上文稿及配图,并赔偿小唐精神损失费2000元。日前,该判决已生效。(记者 周志英 通讯员 吴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