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列汉诺夫在《论艺术·没有地址的信》中指出:“审美趣味总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的,因此,不论在这里和那里,审美趣味的状况总可以成为生产力状况的准确的标志。”说明人类的审美意识、观念、趣味不是一成不变的,而要受到生产力的制约。
我们从古人以发为美的习俗中,也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这其中就包括头发,在古人看来,头发是非常珍贵的,它和肌肤一样被看作是“受之父母”,不可以轻易将它改变,或是损伤。古人将剪头发视作奇耻大辱,并立法加以规定,看来电视剧中宁肯杀头也不剪辫子是有其历史基础在的。
讲究头发的美学,也是世界各民族普遍存在的一种审美意识。
黑格尔《美学》中认为:一般来说,发在形状上靠近植物而不靠近动物,它并不表示有机体的坚强,而更多的是软弱的标志。野蛮人让头发平铺地垂着,或是剪得很短,不卷也不束。古希腊人在理想的雕刻作品里对于头发的雕琢却煞费苦心……男子的头发总是雕成厚密的发髻,女子的头发总是雕成向上耸,在头上束成髻。
格罗塞《艺术的起源》中认为:发饰,从它受审美观的支配的这点来说,是从活动装饰进到固定装饰的过渡状态。然而这不是原始民族间经常的装饰。虽然在非洲和大洋洲的农耕民族间,头发装饰的艺术已经达到了很大胆的幻奇的发展,而在狩猎民族间的成就却是极微小。
从上述两段大师的论述中,不难看出发美更靠近农耕时期的产物。而在一些狩猎民族中,特别是妇女都很少考虑发饰,例如爱斯基摩人的许多发饰中,只有很少数才会有审美意趣,布须曼人中的妇女则是剃去头发的,澳大利亚土著人平常不会注意自身的发型,男人披着长发,女人常用石刀把自己的头发剪得很短。
事实上,讲究发型,最初是为了生产和生活,慢慢发展以后才产生了与之相连的各种风俗。例如,小时候的婴儿出生3个月,或是四五岁时,要举行剪头发的仪式。头发之所以作为一种美的现象出现,这背后有其历史因素。
原始社会中,由于生产力十分低下,人类没空注意到自身的美,到了物质生产比较丰富的社会里,才有可能讲美,像是注意到自己的头发之类的,使之得到美化。
恩格斯曾说:“妇女的头发是历史地位发展的——蓬松的或波纹的,蜷曲的或笔直的,黑色的、黄色的或淡黄色的。……如果把妇女的皮肤、头发和一切历史地发展的东西除开之后,那么,在我们面前的所谓的‘本来的妇女’还剩下什么呢?只是人猿而已。”可见,有关头发的美学确实是历史的产物。